➤小规模征收率降为1%,但客户非要3%的专票,能开吗?详情:
从2020.3.1日到2021.12.31日,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都为1%,但是面临客户索要3%的专票,怎么办?小规模纳税还能开出3%征收率的发票吗?
以一个示例说说为什么客户会倾向3%的专票:
1%的专票:不含税销售额99.01元,税额0.99元,售价100元;
3%的专票:不含税销售额97.09元,税额2.91元,售价100元;
比较而言,取得3%的专票,客户可以多抵扣进项税1.92元,所以站在客户的角度,肯定是愿意要3%的专票的。
回归到问题的原点,小规模纳税人在有1%优惠政策的情况下,到底能不能开具3%的专票,如果开了,有什么影响?
首先肯定是可以开3%专票的。
由于小规模3%减按1%执行是一项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第四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所以小规模纳税人开具3%的专票,相当于放弃减税,开具专票的部分需要按照3%的征收率来缴税。
其次,一笔业务开具3%的专票,影响其他业务免税的享受吗?
针对本次疫情期间的优惠,为了更好的服务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总局在官方答疑中体现了允许小规模纳税人根据不同销售对象的需求分别选择适用疫情期间减免或放弃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放弃减免的,不影响其他业务免税的享受,也不需要书面申明和报税务机关备案。
虽然说得是生活服务业免征增值税的优惠,但反映的中心意思是,开具专票的正常缴纳增值税,未开具专票的部分依然可以享受免税的优惠。
不过实务中,不同地方税局都有自己的执行方式:比如只能开1%、开了3%就不能再开1%、也有1%或3%均可。所以企业在开发票前,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免得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3%的专票,一方面可能受到当地税务机关的限制,一方面报税比较麻烦。所以签订合同前与客户沟通好,尽量开具1%的发票,毕竟国家给出优惠政策也是为了帮助缓解税收压力,应享尽享。
如果实在要3%的,那就重新定价。例如原含税售价100元的商品,按照适用3%征收率时的不含税价格,再按照1%的征收率重新定售价。
3%的专票:不含税销售额97.09元,税额2.91元,售价100元;
1%的专票:不含税销售额97.09元,税额0.98元,售价98.07元;
新售价比原售价低1.93元,跟之前要3%的专票能抵扣的税额是一样的。所以降低售价的方法,客户肯定也是愿意的。
注册在园区的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也是适用1%的增值税征收率,各园区对于1%或3%也有严格限制的,一般建议企业都享受优惠政策。加上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综合税负在3.16%以内。
利用地方优惠政策缓解税收压力,在业务真实的情况下合理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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